擅建楼层引发邻里纠纷 十年矛盾终达成执行和解******
“问题解决了,我们心也舒服了。”近日,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化解了一起排除妨害案件,使得十年邻里纠纷终达成执行和解,申请执行人韦先生在执行和解书上签字时由衷地发出感叹。
韦先生是广西融水县融水镇某街道38号房屋的所有人,艾先生是与他相邻的39号房屋的所有人。2012年底,艾先生房屋拆旧建新,韦先生认为艾先生新建房屋侵占其房屋楼面空间,双方产生矛盾纠纷。经邻居及相关部门调解无果后,韦先生以艾先生建新房屋未做好防护措施,导致建筑渣土掉落到韦先生房屋瓦面以及新建房屋第四层飘出墙面10厘米侵占韦先生房屋楼面为由,于2015年1月向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排除妨害。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民事判决,认定“艾先生房屋第二、三层的墙体均为12墙体,建造到第四层的时候,艾先生将第四层地梁增厚为18厘米,第四层墙体砌成18墙体。艾先生四楼南墙自西向东长达3.78米,砌砖飘出其房屋第三层楼外墙,并侵占到韦先生房屋楼面5至10厘米”事实,并判决艾先生于判决生效日期内自行清除韦先生房屋瓦面上的建筑渣土并修复被损毁的瓦面以及拆除其房屋第四层南墙侵占到韦先生房屋楼面的建筑。该判决生效后,艾先生不服判决,向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认为原判决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于2016年11月作出民事裁定,裁定驳回艾先生的再审申请。后因艾先生未主动履行上述判决,韦先生向法院申请执行,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已将该案执行完毕。
本以为双方矛盾就此结束,没想到艾先生又顺着第四层的墙面继续加建新楼层,韦先生认为艾先生加建行为也构成侵权,故继续向人民法院起诉。经一审、二审、再审程序审理后,2021年12月,法院最终判定:艾先生自行拆除其房屋第五层南墙飘出侵占到韦先生房屋楼面的建筑及清除其掉落在韦先生房屋瓦面上的建筑垃圾。此时,距离最初双方产生矛盾已经将近十年,艾先生已于2021年6月死亡,其配偶陈女士继承涉案房屋。2022年10月,韦先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进入执行阶段。
为真正达到案结事了,执行法官多次到现场勘察,向邻里居民详细了解情况,并调阅了与该案相关的证据资料。经过仔细勘察研判,负责承办该案的合议庭成员一致认为这起案件有和解的基础,于是执行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释法答疑,消除双方的对立和顾虑后,再借助邻居、律师热心参与开导,促使双方最终以陈女士补偿韦先生2万元现金的方式和解,并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至此,持续十年之久的相邻关系纠纷案得以顺利解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何思洁)
广东2022年空气质量总体优良 地表水优良率达92.6%******
环境优美的广州南沙(资料图) 南沙区政府 供图
中新网广州1月10日电 (记者王坚)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10日消息,2022年全省大气和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其中,全省空气质量总体优良,全省PM2.5平均浓度再创新低,连续3年达到世卫组织第二阶段目标(25微克/立方米);全省地表水优良率达92.6%,连续2年实现90%以上达优,县级以上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继续保持100%达标率。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测处处长林文介绍,2022年,全省空气质量总体优良,6项污染物年均评价浓度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AQI达标率为91.3%;区县方面空气质量普遍改善。
同时,全省89个地级以上市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源和77个县级行政单位及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镇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继续保持100%;149个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为92.6%,同比上升2.1个百分点,12个断面水质由Ⅲ类改善为Ⅱ类优,5个断面水质由Ⅳ类改善为Ⅲ类良,2个劣Ⅴ类国考断面全部消劣。
深圳一处环境优美的河道(资料图) 王坚 摄
“按照国家的初审数据,2022年广东省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2.6%、劣Ⅴ类比例为0,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和‘十四五’目标任务。”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处长李新科表示,接下来,该省将推动重点国考断面攻坚,持续巩固潮州市枫江深坑、揭阳市练江青洋山桥2个断面消劣成效,针对不稳定达标断面,指导推动各地精准精细治污;并抓好重点时段水污染防治以及重点污染指标管控;同时,抓重点治水工程建设,坚持控源截污为主线,建立攻坚断面的重点工程、重点措施清单,减少入河污染负荷。
林文表示,2023年广东将加快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包括开展工业园区VOCs自动监测站建设,推进跨市交接断面、重点河流断面支流通量监测,加强饮用水源、工业园区预警监测,完善功能区声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等。此外,还将优化省级土壤环境监测网络,推进地下水监测井规范化建设。(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