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高桥海通码头调度员林峰:针对出口量的提升,码头采取了板车预约机制,跟客户确认运输计划,提早预留场地,提升了进港效率。
此时的欧洲,中国车销量正盛。这里是英国伦敦,这家开在市中心的销售店,吸引了很多当地消费者的关注。
上汽名爵英国公司销售总监安德鲁·斯图尔特:这款车在英国,是增长最快的车之一。这辆车本身制造得非常好,性价比高,科技感十足。
安德鲁告诉记者,这款车已经在欧洲十几个国家销售,网点数量2020年还是65家,眼下已经接近650家。他们对这款车在英国销售十分看好,2021年销售量是30000辆,2022年是51000辆,新的一年,他们又有了新目标。
上汽名爵英国公司销售总监 安德鲁·斯图尔特:2023年销售目标是超过7万辆。
目前,已经有十几个中国新能源汽车品牌出现在欧洲市场。在挪威,这款车今年刚刚交付,半年时间就卖出了1000多台。获得了挪威大中型豪华纯电SUV销售第三的成绩。
苏珊是挪威当地小有名气的高尔夫球手,她告诉记者,无论是外观还是内饰,包括其中一系列智能化的操作体验,这款来自中国的新能源车几乎满足了她所有的要求。
职业高尔夫球手苏珊·彼得森:我们有两个孩子、狗、很多高尔夫运动器材,因此在挪威能拥有一辆有足够空间且非常舒适、很棒的越野车,真是太完美了。我的体验非常好。
数据显示,中国新能源汽车已经占到了欧洲新能源汽车总销量的10%。2021年,中国新能源汽车全球出口量约55万辆,其中40%销售到了欧洲市场。如今的中国新能源车获得越来越多消费者的认可。
蔚来联合创始人秦力洪:今天中国企业率先纷纷出海,并且进入的是欧洲最发达、最核心的市场。中国汽车工业开始崛起,我们真正地从一个汽车大国在迈向一个汽车强国,电动化、智能化、全球化给了我们机会。
中国新能源汽车“三电”技术领先全球
物美价廉是中国制造的优势,但是国产新能源汽车能够在国外大卖,不仅仅是价格,还有更多是来自产品本身的竞争力。
如今,中国新能源汽车的电池、电机、电控——“三电”技术已经在全球领先。
这其中最大的竞争力就是来自电池,眼下,全球动力电池销售前十的企业中,有一半以上来自中国。与中国电池企业合作,是当下很多国外企业作出的选择。
就在不久前,日本大发宣布,将与中国电池制造商在电池供应以及电池技术方面开展战略合作。随后不久,美国的福特、德国的宝马等公司也先后宣布,将采用中国供应商提供的电池包。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付炳锋:中国新能源汽车的发展走过的是一条自主创新的道路,那么我们的三电(电池、电机、电控)大都是我们的企业自主研发的,产业化布局非常齐备,也支撑了国外品牌在中国的发展。
在广州番禺汽车城,一条自主电芯生产线将在今年1月投产。
因湃电池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许俊海:我们现在电池包的电量在我们的车上面搭载的话,能够跑600公里以上。
如今,中国的电池、电机、电控“三电”能力已经在全球遥遥领先。当前的中国汽车产业正迅速往电动智能方向进化,中国汽车品牌也正在重新定义新能源汽车。
广汽埃安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古惠南:大量的这个科技创新,电池、电机、电控到智能网联、智能辅助驾驶系统,到网联系统,都得到了快速发展。主要就是政策、资本以及科技和市场共同发力,才有今天中国新能源车引领世界的一个现象的达成。
“中国智造”为海外消费者提供“中国式服务”
我们国产新能源汽车除了在“三电”技术领域领先全球以外,新的服务模式也让国外消费者抱有不小兴趣。
2022年12月1日,中国新能源汽车品牌在荷兰南部城市上线了一座可以为新能源汽车进行换电服务的换电站。这也是继挪威、德国和瑞典之后,第四个上线换电站的欧洲国家,改充电为换电,中国企业的想法被很多当地消费者点赞。
荷兰中国品牌汽车用户安德鲁·普莱斯:从我的角度来,这是很好的开端,这个策略可以持续下去,用换电替代充电。中国一向是以高效率闻名,我认为他们在欧洲市场是能够有所作为的。
总台记者在现场也体验了一下,在5分钟内,汽车的旧电池即可被更换,而新电池的充电量在90%左右。换电站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每天可进行多达312次换电。
挪威进口商总经理克努特·阿斯:我们公司从事汽车进口业务有超过100年的历史,和中国汽车公司一起工作是很好的合作,因为他们倾听我们的需求。
克努特看来,中国工厂很愿意和经销商沟通,并且改动原来的方案更符合当地消费者的诉求,还有中国新能源汽车公司甚至要求企业高层直接跟客户互动,解答问题。
挪威投资促进局中国区负责人武瑊:中国国内的新能源车企这些年加快了走出去的步伐。通过本地化运营建设,以及与当地合作伙伴联合对产品进行定制化的开发,一方面适应了北欧和欧洲其他地区客户的一些本地化需求,也得到了当地消费者的认可。
中国新能源汽车出口正当时
到欧洲去,到汽车市场竞争的中心去,这是来自中国制造的底气,也正是这样的一股气势和自信,掀起一轮新的汽车出口潮。
在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快速扩张的背景下,中国新能源汽车出口正当时。
(总台央视记者 张勤 王琰 罗宏进 陈丽 周驰森 张浩 郝晓丽 王梦 郑治 盛瑾瑜)
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的有力举措******
作者:江小涓(中国行政管理学会会长)、白京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创新驱动发展中心主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大局,要维护国家数据安全,保护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促进数据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统筹推进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加快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近日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明确了数据要素市场制度建设的基本框架、前进方向和工作重点,对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把数据作为继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之后新的重要生产要素,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首先,数据的爆炸式增长和大规模流通应用,推动大数据中心、移动基站等基础设施投资规模持续增长,激发电商、社交、娱乐等数字消费提质增效,促进产业互联网、智能产业等数字生产提速放量,加快数字贸易发展,为稳住宏观经济大盘、促进经济持续增长提供强劲动力。其次,数据要素的高效利用,能够汇聚海量信息并进行智能匹配,克服资源配置中的信息壁垒,形成供需互促、产销并进的良性互动,有利于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再次,数据大规模流通应用,能够产生常规条件下难以获得的新信息、新能量,有利于促进颠覆性创新,催生出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最后,与传统生产要素不同,数据可以被多次复制共享,这决定了数据要素在市场化应用的同时也可以大量应用于公共服务的多个场景,提升公共服务的可及性、普惠性、均等化水平,促进经济发展成果普惠共享。
与传统生产要素相比,数据要素具有产权复杂性、交易多元化、技术依赖性强等特征。“数据二十条”既把握数据同其他生产要素的共性,又把握数据要素的特性,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措施。
处理好数据产权和使用权的关系。数据参与生产、交换、消费、分配,所有权是绕不开的问题。这主要是因为数据尤其是有价值的大数据,其产生过程往往伴随着多个主体,导致确定数据产权的问题较为复杂。“数据二十条”并不回避数据要素的复杂产权问题,同时更强调使用权,提出“探索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制度”,要求“根据数据来源和数据生成特征,分别界定数据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各参与方享有的合法权利”,从而在总体框架上采用结构性分置,具体操作上采用分类分级确权授权使用,创造性提出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和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制度框架,构建中国特色数据产权制度体系。这既符合社会认知基础、数据要素特点、事物发展规律,也为今后继续探索留下足够空间。
处理好场内交易和场外交易的关系。目前市场上的数据交易方式,既有数据交易所形式的场内交易,也有企业与企业之间直接发生数据交互的场外交易。场内交易一定程度上利于监管,但需付出额外成本;场外交易虽灵活多样,却易出现违规行为。对此,“数据二十条”提出“完善和规范数据流通规则,构建促进使用和流通、场内场外相结合的交易制度体系,规范引导场外交易,培育壮大场内交易”,并在完善数据全流程合规与监管规则体系、统筹构建规范高效的数据交易场所、培育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服务生态等方面提出指导意见,为探索建立合规高效、场内场外结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指明了前进方向,也有利于探索更优的数据交易方式。
处理好数据共享和数据安全的关系。公共数据体量巨大、价值含量高,无论是社会治理还是产业发展,都迫切需要使用公共数据。“数据二十条”对公共数据的开发利用作出规定,主基调是坚持开放共享,强调“推进实施公共数据确权授权机制”,鼓励公共数据在保护个人隐私和确保公共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的要求,以模型、核验等产品和服务等形式向社会提供,对不承载个人信息和不影响公共安全的公共数据,推动按用途加大供给使用范围。也要看到,可以无条件开放的公共数据是有限的,大部分公共数据具有一定敏感性。在这方面,“数据二十条”要求“依法依规予以保密的公共数据不予开放,严格管控未依法依规公开的原始公共数据直接进入市场,保障公共数据供给使用的公共利益”。这些规定为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促进公共数据的高效利用和要素价值释放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还要看到,数据的大规模流通应用对数据安全相关技术创新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近年来,市场上已经出现了一些维护数据安全的技术,如隐私保护计算和区块链技术等,为解决数据安全与数据流通之间的矛盾提供了可能选项。“数据二十条”高度重视数据安全相关技术创新发展,鼓励探索数据流通安全保障技术、标准、方案;支持开展数据流通相关安全技术研发和服务,促进不同场景下数据要素安全可信流通;提出以“揭榜挂帅”方式支持有条件的部门、行业加快突破数据可信流通、安全治理等关键技术。这对于实现以数据安全技术保障数据合理使用、以数据使用促进数据安全技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