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专家:中国优化出入境政策促进全球贸易******
从1月8日起,中国对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取消入境后全员核酸检测和集中隔离。莫斯科美利坚大学高级研究员马丁·西夫1月11日在《中国日报》撰文称,旅行和国际贸易是促进全球和平与繁荣的重大、必要条件,因此中国的最新举措应当受到邻国以及其他贸易伙伴的欢迎。
中国优化出入境是大势所趋
文章指出,为遏制高传染性的新冠病毒传播,此前实施旅行限制是必要的。然而,随着新冠病毒致病力持续减弱,以及全球推动接种新冠疫苗及其加强针,该病毒所造成的威胁已经远远低于三年前。
遗憾的是,在当前严峻形势下,即便是最具建设性的举措也会被西方歪曲报道,被用于攫取廉价的政治得分。接下来的一年里,任何限制中国公民和货物在世界各地自由流动的行径,无疑都属于西方损人利己、搞破坏的范畴。
对于全球经济而言,最迫切需要的是与中国的新一轮贸易以及来自中国的投资。中国将再次发挥巨大的建设性作用,促进世界繁荣与增长。在过去20年里,中国一直是全球增长主要引擎,尤其是在拉丁美洲、撒哈拉以南非洲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与沙特阿拉伯以及其他海湾国家之间的贸易快速增长、关系持续深化,向着这一方向迈进是大势所趋、众望所归。
在地缘政治局势紧张的背景下,若要促进世界和平,最重要的是推动个人旅行以及商业和旅游业互动,为新一轮外交对话与外交接触营造更加积极的氛围。
对于拉丁美洲和非洲发展中国家而言,当务之急是吸引新一轮中国投资以重振陷入停滞与衰退的经济。除了英美智囊团,全世界都知道,中国无意破坏各国政府和社会的稳定。
积极回应中国新举措是良好开端
文章分析称,长期以来,中国以实际行动证明自己是一个忠诚可靠的伙伴,值得信赖,愿对世界各国进行投资并保持合作关系,而不是以意识形态和政府组织形式来划界。这是维护世界长期和平、促进全球发展与繁荣的必由之路。
如今,中国再次采取积极、明智和令人鼓舞的举措,以此促进世界贸易复苏,推动各国人民和政府重新建立联系、增进了解。各主要国家应当积极回应这一举措。一些国家的针锋相对不是人心所向,全球人民都希望在2023年看到积极回应,进而消除仇恨、缓解紧张局势、增加投资、加深理解、促进包容。
美国领导人和政客一直以来都是口惠而实不至,中国同其他许多国家一样早就对此见怪不怪。令人鼓舞的是,在世界各地,一些领导人已经意识到重要的是日积月累的政治才能,而不是在国际舞台上用侮辱性、煽动性的指责和谎言哗众取宠。在经历了这么长时间的新冠危机后,对中国优化防疫政策作出快速而积极的回应将是一个良好开端。
(编辑:严玉洁 王辉 周凤梅)
“二创”短视频如何与影视原作和谐共处******
作者:张歌东(中国传媒大学动画与数字艺术学院教授、中国电影剪辑学会短片短视频艺术委员会主任)
近年来,影视剪辑类短视频(俗称“‘二创’短视频”)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欢迎。这些短视频节奏明快、剪辑手法新颖,受到短视频用户的青睐。不过,由“二创”短视频引发的版权争议日益突出。哪些“二创”短视频属于独创性作品?二度创作中,对原作品合理使用的边界在哪里?如何在尊重版权的前提下,发挥剪辑艺术的魅力,让“二创”短视频良性发展?如何建立起符合网络时代要求的版权授予机制?这些都是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从艺术创作角度来看,“二创”短视频有多种类型,既有简单粗暴的切条,如“剪刀手”视频,也有融入了UP主的自我理解、加工、评论的类型,如故事改编、电影解说、主题混剪、视频人物志、视频影评等,不同类型的“二创”短视频,“独创性”的成分相差很大。
因此,版权机制要在“二创”短视频中发挥作用,就应先厘清“二创”对原作品合理使用的边界。笔者认为,应从视频的剪辑程度、音频的改编程度、主题的改编程度、故事的改编程度等几个维度设定一个“二创指数”来判断到底是创作还是抄袭。其中的关键是,作者对影视原片素材的二度创作有无“创造性转化”,对影视原作的剪辑与改编有无“创新性发展”。因此,面对网络视听快速发展的现实,为推动短视频行业健康发展,在尊重版权的前提下,一方面应继续发挥剪辑艺术的长处,另一方面也应优化版权生态,构建起适合互联网时代的版权机制。
“二创”短视频迎合了移动互联网时代人们碎片化的阅读习惯。这种“二创”作品在满足人们文化娱乐需求的同时,可能会削弱影视作品的完整性及艺术性。一些观众在观看了几分钟的电影介绍、解说、评论后,觉得没有必要再看原作,这也可能会对原作的市场收益造成影响。
但在笔者看来,我们不必将“二创”短视频与影视原作完全对立起来。对一般观众而言,他们观看的影视作品数量有限,“二创”短视频正好为其提供了“浏览器+文章摘要”。一些观众以往没看过相关作品,通过“二创”短视频对原作产生了兴趣,接着主动欣赏原作。在此情形下,“二创”短视频能够为原作迅速积累起口碑,产生“自来水”效应。现实中,我们经常遇到这样的例子。一些中小成本电影,艺术质量不错,但囿于经费限制,没有进行大规模宣发,很多观众起初并不了解,但在“二创”短视频的接力传播下,观众知道了影片并主动走进影院。其实,对观众来说,大家更希望“二创”短视频,能够与影视艺术形成某种程度的跨媒介、跨平台互动,那样能够丰富影视产品的类型。
从发展的眼光看,“二创”短视频与影视原作的传播并非“此消彼长”的零和博弈。“二创”短视频与影视作品的宣传营销应该形成良性互动,建立起适应媒介融合的影视传播体系。以电影宣发为例,随着传播渠道的变化,很多传统视频物料的传播效能在不断下降。在新的传播环境下,电影的宣发营销,完全可以利用短视频的形式来实现更好的传播效果。比如,宣发公司可以与数以百万计的“游击队”UP主合作,在影视剪辑、逻辑把握、亮点选取、用户心理理解等方面形成合力,最大化地扩大影片的影响力。
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技术创新时代已经到来,文化产品的创作手段面临着跨维度变革,如近年来兴起的AI写作、AI绘画等,都对传统的版权概念提出了全新的挑战。在此背景下,“二创”短视频所引发的思考不过是一个前奏曲。
什么是短视频?只有时长这一个维度吗?看待短视频,时长是一个维度,但不是唯一的维度。未来,随着短视频作品品质的提高以及硬件技术的发展,短视频的传播将不再囿于移动端,它可能会成为一种广泛存在的娱乐形式。从这个意义上看,“二创”短视频在未来甚至可能会发展成为一种相对独立的作品类型。
着眼于未来,我们非常期望能够构建起适应互联网时代的版权机制,在尊重版权、合法合理使用原作的前提下,发挥“二创”短视频剪辑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提升其独创性,这也是对影视原作审美价值和情感力量的强化与放大。同时,我们也期待长短视频平台在探索影视内容知识产权使用规范化方面携手同行。
我们欣喜地看到,业内诸如抖音和爱奇艺这样的长短视频平台已经启动合作:爱奇艺将向抖音授权其内容资产中拥有网络传播权及转授权的长视频内容用于短视频创作。在具体操作层面,双方对解说、混剪、拆条等短视频二创形态进行了约定。这种合作是一次短视频创作者和影视版权方互利共赢的良性互动,是一种顺应互联网和UGC(用户原创内容,即用户将自己原创的内容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展示或者提供给其他用户)大趋势的双向奔赴。我们希望这种合作能够形成示范带动作用,推动长视频内容知识产权的规范使用,助力“二创”短视频持续健康发展。
《光明日报》( 2022年12月21日 13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